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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6-11-30
【实施日期】2006-11-30
【有效性】有效
【全文】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展会展经济规范会展市场的有关通知
芜政办秘[2006]第123号
2006年11月30日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各类会展活动发展很快。截至2005年,我市已拥有“中国(芜湖)科普产品博览交易会”、“中国(芜湖)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交易会”等品牌展会10个,外地展览机构年均在本市举办各类展会12个,年均展会规模7000个标准展位,年均参观者20万人次。会展活动的蓬勃开展,促进了我市的对外开放,提升了城市品位,带动了第三产业的发展。为进一步发展各类会展,做大做强我市会展产业,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各部门现有的品牌展会要继续做大做强。“科博会”、“旅博会”是国家级展会,得到国家部委和省政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