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品流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7-15 浏览 26405 次
定经济规模的大型企业集团。对列入省级重点的流通企业集团,可以优先安排基建技改计划,符合国家政策的优先推荐上市发行股票,金融部门在流动资金上给予重点支持。对符合国有资产授权条件的集团母公司,经批准,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国有资本收益全部留给集团使用,转增国家资本金。

  12、加快发展新型营销方式。按照“规模化、规范化”的要求,促进多种所有制形式、多元投资主体和多种业态连锁企业的发展。当前,应着力发展经营食品、副食品和日用消费品的连锁超市和便民店。今后三年内,经审核从符合条件的大型连锁企业(公司)中每年选择若干示范项目,用省、市(地)三产引导资金给予贷款贴息;对连锁企业(公司)兴办的各类连锁门店和配送中心,自盈利之日起第一年先征后返企业所得税,第二、三两年由各地视财力状况,经财政部门批准,也可继续先征后返企业所得税。大中型批发企业要实行总代理、总经销、买断经营、品牌经营等方式,突出专业特色和拳头产品,积极发展配送中心和代理业务,扩大规模经营。选择一批优势流通企业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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