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度市政府目标管理单位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7-21 浏览 23005 次

【颁布日期】2007-02-25

【实施日期】2007-02-25

【有效性】有效

【全文】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度市政府目标管理单位工作任务的通知

池政[2007]第18号

2007年2月25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度各目标管理单位工作任务》业经2007年2月15日第18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7年度目标管理单位工作任务,是根据市第二次党代会、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赶超全省平均水平、力争跻身沿江第一方阵”的目标和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并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分解下达的。各目标管理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工作任务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科学调度,强力推进,完成并力争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效能建设和廉政建设考核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另行下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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