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欠发达地区开发性农业和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农业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7-25 浏览 24684 次
撑,有科技依托单位和明确的科技实施方案,良种覆盖率达80%;具有地方性标准或成熟的栽培管理模式,集约经营程度达70%以上;先进适用经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食品类产品必须达到无公害标准,有注册商标。

  (4)产量和效益在一定区域内有代表性,基地亩均产值必须超出当地同类一般基地20%以上。最低标准不低于:干果、竹林等亩均年产值达2000元以上,木本药材类达4000元以上,食用笋竹类达5000元以上,优质用材林基地具备丰产高效或珍贵用材条件,五年生工业原料林亩均蓄积达5立方米,八年生以上的达8立方米,珍贵用材林达全省先进水平。

  3.渔业项目

  (1)规模要求:体现区域特色,集中连片,原则上淡水池塘100亩、海水围塘300亩、浅海滩涂养殖500亩以上,其它养殖类型参照以上规模。

  (2)项目业主:水产养殖示范区项目必须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业主牵头或直接承担,政府扶持引导,业主投入主体。

  (二)项目申报县(市、区):淳安县、武义县、磐安县、永嘉县、苍南县、泰顺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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