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与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上诉案
发布时间 2014-08-15 浏览 26997 次
路39号万地名苑2号楼501室。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寿春堂医药保健品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金光南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来明,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冀红梅,北京市川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杨其新,男,汉族,36岁,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住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9号万地名苑2号楼501室。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801室。

  法定代表人白建疆,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马翔,北京市天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马佰刚,北京市天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御生堂生物工程公司)、上诉人北京御生堂保健品有限公司(简称御生堂保健品公司)、上诉人北京寿春堂医药保健品公司(简称寿春堂公司)因商标侵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4)一中民初字第27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2005年2月17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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