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春新偷税上诉(再审)案
发布时间 2014-08-19 浏览 24749 次
出双建茶厂调拨发票一份,并从付继华处取得公路货运发票二份,分别以茶款、运费、下力费向广东省茶叶公司取得总金额1096863.10元。

  1988年9月至1989年1月,黄春新先后以双建茶厂名义从安徽省休宁县茶厂、宣郎广茶叶公司、浙江省萧山茶厂购进精制茶7811.99市担,进价5592105.98元,将其中7758.87市担提供给广东省茶叶公司,用以出口。黄春新隐匿进货真实情况,将宣郎广茶叶公司、萧山茶厂部分发票给了双建茶厂,将休宁茶厂的14份进货发票直接交广东省茶叶公司入账,并以欺骗手段取得双建茶厂的销售凭证,擅自开出双建茶厂的调拨发票、收款发票各六份(均底面不一或大头小尾),共结算茶叶货款、运费、下力费总金额6057884.19元。

  1990年9月28日、11月28日黄春新以双建茶厂名义从浙江省余姚茶厂购得滞销珠茶4690市担,进价3620652元,全部提供给广东省南海县西樵茶厂,按议定的价格结算总金额是4193400元。

  1989年时黄春新与双建茶厂厂长章校根谈妥,将提供给广东省茶叶公司出口精制茶中余留的53.12市担,销给双建

1  2  3  4  5  6  7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