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陕西茶俗
发布时间 2014-08-30 浏览 25218 次
茶虽少,皆死;雇载三犯至五百斤,居舍侩保四犯至千斤者皆死。园户私鬻百斤以上杖背,三犯加重徭;伐园失业者,刺史县令以纵私盐论”。对于这样一个苛法,颁行后不但减少了私茶,官府增加了税收,百姓也仍然“以为便”。所以至此,唐代茶叶的税法,才相对稳定一些。

茶叶从不税到税,除反映其时茶叶生产、贸易的发展以外,它虽然是强加于园户、茶商和广大消费者的一种沉重负担,但另一方面,同时也说明这时的茶业,也已成为国家赋税所赖的一种重要的社会生产事业了。

由于唐代广征各地名茶,贡焙的贡额也不断增多,宫廷中的用茶和茶货积存也愈来愈多,于是茶在朝中如《苕溪渔隐丛话》所载,顾渚紫笋“每岁以清明日贡到,先荐宗庙,然后分赐近臣”;开始又出现了皇帝以茶赏赐勋戚重臣,以示恩信的一种习惯和制度。

如“咸通九年(868),同昌公主出降,宅于广化里,上每赐御馔汤物。……其茶则缘华紫英之号。”唐朝以茶分赐臣僚的例子很多,这里可以刘禹锡代人书写的二张谢赐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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