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贸易部关于印发《全国商品市场规划纲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9-14 浏览 27620 次
集中优质农用生产资料,面向农村、农资企业提供方便、配套的服务。有条件的市县都要建立适当规模的农资市场,并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规定。

  十三、其他形式的市场建设

  根据商品流通的特点和市场发展、变化,选择适当的地区组建拍卖市场,在北京、上海、广东、海南、大连等省市进行大型拍卖中心试点。研究建立全国性旧汽车拍卖中心和实物租赁市场。继续完善江南物资城、宁波物资交易市场等综合性商品市场。同时办好展销市场、实物租赁市场,组织好不固定地点和时间的各类商品博览会、洽谈会、交易会、展览会、订货会。

  为保证商品市场布局的合理、科学,满足人民生活生产的需要,对地方自建的各类商品市场,要重新审核,对交易规模大、市场功能全、管理水平高的市场,逐步纳入地方商品市场建设规划。

  《纲要》实施步骤和宏观保障

  十四、本《纲要》所列各项市场建设规划,总体上分两步走。第一阶段,在“八五”期间乃至稍长一点的时间内,在重点完善和规范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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