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渔业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农牧渔业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9-23 浏览 24192 次
的实施意见办理。

  (二)技师聘任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牧渔业厅(局)和各单位应加强领导,与地方劳动人事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劳动人事部《关于贯彻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几点意见》,积极搞好实行工人技师制的试点工作。今年农牧渔业系统先在国家经委部署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试点的二百个大中型企业中进行技师聘任制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逐步展开。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牧渔业部门和各单位,可结合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四)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农牧渔业行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和社会团体。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请将本地区试点工作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告农牧渔业部人事司和劳动人事部培训就业局。

 

附:

农牧渔业技师工种范围及其说明

 

  一、农业技师工种

  1.农艺工;

  2.园艺工;

  3.参业工;

  4.茶叶生产工;

  5.茶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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