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
下一主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
---60%地级以上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划达标;
---50%地级以上城市道路交通和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国家标准;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5%;
---城市居民燃气普及率达到92%;
---新增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5万吨/日;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
4.生态环境保护指标
---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陆地国土面积的13%以上,海洋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4万平方公里;
---天然林和成熟林、过熟林的面积保持稳定,质量稳中有升;
---新的水土流失面积、“三化”草地面积和沙化土地面积的增速比2000年的增速降低60%;
---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率达到25%以上;
5.农村环境保护指标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环境质量标准;
---秸秆禁烧区的秸秆禁烧率达到95%,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