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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8-03-18
【实施日期】2008-03-18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整江西井冈山和河南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
环函[2008]第2号
2008年3月18日
江西省、河南省人民政府:
江西井冈山、河南新乡黄河湿地鸟类两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调整申请已经国务院批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江西井冈山和河南豫北黄河故道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国办函〔2008〕18号)的要求,现就两处保护区调整后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区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江西井冈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1499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4232公顷,缓冲区面积1191公顷,实验区面积16076公顷。保护区范围在东经114°04′05″-114°16′38″,北纬26°28′32″-26°40′03″之间。东自石垄垇右边1045米山峰起,沿山脊线经795米、805米山峰至北坑第二木桥,再向南沿山脚线至枫树坪,沿到锡坪小路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