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成立重点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工作协作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0-23 浏览 23595 次
业化学品的生产、销售、使用情况,密切跟踪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变化情况和日方有关检验监管动态,及时提出重点检测项目调整意见,以确保检验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四、各协作组组长单位要做好牵头和组织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尽职尽责,努力完成总局布置的工作任务,将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我输日食品贸易的影响降至最低。在做好应对“肯定列表制度”工作的同时,各协作组也要及时收集所有与出口食品有关的检验检疫信息,密切关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食品法律法规变化动态,及时提出建议,提早做好技术储备和应对工作,促进我国食品出口。

 

附件:

重点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工作协作组

 

序号

植物源性食品

组长单位

成员单位

序号

动物源性食品

组长单位

成员单位

1

茶叶

浙江

福建、云南、湖南、厦门、广东、四川

1

鳗鱼产品

福建

广东、江西、厦门、宁波

2

1  2  3  4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