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2004年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0-31 浏览 33301 次
坚持依法施检,结合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和技术贸易措施的实施,强化对进口旧机电产品、钢材、棉花、化肥、废物原料等重点敏感商品的监管力度;推动联合国“全球化学品分类和标记协调制度”在我国的实施,并带动化工产品和危险品的相关工作。结合2004年对出口欧盟纺织品、服装等商品偶氮染料的抽查检测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出口纺织服装涉及安全、卫生项目的检测。严厉打击假冒品牌出口的行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为保证国内需求,加大对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的检验监管力度。

  9.改进和完善全过程检验检疫监管方式。在产品的原料采购、生产(养殖、种植)、加工、包装、仓储、运输、出口销售等全过程中,抓住关键控制点加强检验检疫监管;积极开展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实现对重点出口工业产品过程质量控制和动态管理。着重抓好肉类、水产、水果、蔬菜、茶叶等商品种植、养殖过程中病原和农兽残留控制措施的落实;推行从养殖场、农田、茶园等原产地到出口离境的全过程检验检疫监管和企业自控体系建设。

  10.加强出入境木质包装的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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