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0-31 浏览 25717 次
生产。为切实落实各项任务,总局将积极落实标准制(修)订和实验研究经费保障,并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成立部际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开展食品标准清理和食品标准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五、积极开展农产品和食品认证工作

  全面推动农产品和食品认证,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在保证食品质量安全、调整农业和食品产业结构、促进出口的能动作用。一是按照认证认可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我国农产品和食品认证规范规则体系,普及和宣传农产品认证知识。二是建立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农产品和食品认证保障,大力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食品质量认证。在农产品和食品原料的生产、加工、运输、仓储和销售企业大力推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绿色市场认证等国际通行的体系认证。三是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和食品认证行为,深入开展认证有效性的专项监督,加大查处假冒认证标识、违规扩大认证产品范围等违法违纪行为,加强对认证机构和认证咨询、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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