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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8-07-01
【实施日期】2008-07-01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商务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关于认定2007年度商贸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团委:
2006-2007年,商贸系统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诚信建设,厉行勤俭节约,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和“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创新活动内涵,丰富活动内容,强化规范管理,全面深化青年文明号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了一大批优秀的青年集体。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广大青年投身青年文明号活动,经过对各地申报的候选单位严格考核和集中公示,商务部、共青团中央决定,命名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总服务台等46个青年集体、继续认定北京西单友谊集团万方西单商场有限责任公司三里河店饮料组等293个青年集体为2007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青年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