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局、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
发布时间 2014-11-24 浏览 24864 次

【颁布日期】2004-06-16

【实施日期】2004-06-16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商务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局、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积极推进有机食品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商运发[2004]第327号

2004年6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科技厅(局)、财政厅(局)、铁路局、交通厅(委、局)、卫生厅(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厅(局)、环保局、食药监(药监)厅(局)、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三绿工程”工作,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加快有机食品产业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进一步加快推进有机食品产业的发展

  发展有机食品产业,是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关系,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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