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事业统计指标解释》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17 浏览 34548 次
。公式:某农作物减产数量=(灾后该农作物平均亩产-上年正常平均亩产)×该农作物受灾面积。

  11.死亡大牲畜:指报告期内因灾而死亡的马、骡、牛、驴、骆驼的总数。

  12.房屋因灾损失数:指报告期内,人民群众自有房屋因灾的损失数量,不包括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的公有房屋。房屋的主体建筑倒塌或遭受70%以上严重损失,统计为倒塌民房;房屋的主体建筑遭受轻度损伤或辅助设施遭受破坏,统计为损坏民房。

  13.因灾缺粮人口:指报告期内,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的地区,因粮食作物减产,灾民口粮短缺、需要国家给予救济的人口数量。

  14.因灾缺粮数量:指报告期内,灾民缺粮人口需要国家给予救济粮食数量。

  15.得到国家救济人次数:指报告期内,灾民因生活困难,得到国家给予现金或实物救济的人次数。

  二、社会救济

  (一)社会困难户救济

  1.社会困难户:城镇指报告期末无固定收入,无生活来源的家庭,当维持基本生活发生困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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