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部“三定”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3-22 浏览 25908 次
述职责,商业部机构设置,本着既坚持改革方向,又注意逐步平稳过渡的原则,将现有三十四个司局和机关党委,调整为二十一个司局和机关党委,具体机构和主要职责分述如下:

  1.办公厅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工作协调;负责组织商业宣传报导和新闻发布,编写信息、简报;负责档案管理、图书资料管理和信访、保密、保卫等工作。

  2.规划调节司

  负责研究商业战略、规划,组织编制与实施商业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研究城乡市场的宏观综合调控,综合管理市场外汇、物资等调控手段和进出口业务;负责管理和编制商业统计报表,市场预测预报和市场情况分析;以及民族贸易、军供、救灾等特需工作。

  3.政策法规司

  负责调查研究综合性重大商业政策,提出建议;负责组织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研究拟订国营商业体制改革方案及实施意见;负责综合商业、粮食、供销社体改方案。负责组织、参与商业法规的起草和审查工作,监督检查有关法规的实施和咨询服务,进行商业法制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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