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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9-02-02
【实施日期】2009-02-02
【有效性】现行有效
【全文】
农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
农经发[2009]第1号
2009年2月2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农发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总行营业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解决龙头企业贷款难问题,农业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就进一步加强合作,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级农业产业化部门与农发行紧密合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和信贷投入力度,支持了一大批竞争能力较强、带动农户面广、经济效益良好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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