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农业部渔业局关于调查
下一主题: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
【颁布日期】2009-05-06
【实施日期】2009-05-06
【有效性】现行有效
【全文】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第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部署,支持和推动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促进该地区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意义,明确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重大意义。海峡西岸经济区东与台湾地区一水相隔,北承长江三角洲,南接珠江三角洲,是我国沿海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区域经济发展布局中处于重要位置。福建省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居主体地位,与台湾地区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具有对台交往的独特优势。近年来,福建省大力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