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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停止执行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的部分行政措施目录(69件)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一:
停止执行的省人民政府制定的部分行政措施目录(185件)
一、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所代替的。
(一)关于征收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通知(闽政[1985]73号)
(二)关于加强医药行业管理的批复(闽政[1986]综6号)
(三)批转省建委《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散装水泥的意见》的通知(闽政[1986]综222号)
(四)批转省建省《福建省房屋抵押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90]5号)
(五)批转省财政厅等部门制定的《福建省境外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政[1990]综149号)
(六)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闽政[1994]3号)
(七)关于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加强粮食购销工作的通知(闽政[1995]17号)
(八)关于批准《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