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2000年底以前省人民政府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的部分行政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29 浏览 30396 次
措施目录(185件)

     2.停止执行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的部分行政措施目录(69件)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一:

停止执行的省人民政府制定的部分行政措施目录(185件)

 

  一、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所代替的。

  (一)关于征收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通知(闽政[1985]73号)

  (二)关于加强医药行业管理的批复(闽政[1986]综6号)

  (三)批转省建委《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散装水泥的意见》的通知(闽政[1986]综222号)

  (四)批转省建省《福建省房屋抵押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1990]5号)

  (五)批转省财政厅等部门制定的《福建省境外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政[1990]综149号)

  (六)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闽政[1994]3号)

  (七)关于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加强粮食购销工作的通知(闽政[1995]17号)

  (八)关于批准《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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