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停
下一主题: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
--转制为企业的农业科技机构,自转制之日起,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和科技开发自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对转制的农业科研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直接用于农业科研、试验的进口仪器、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关税;对农业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十七)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新型农业科技运行机制
--改革科技立项与委托制度,重大攻关项目逐步实行招标投标制。科技立项要根据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课题公开招标、择优委托。改革经费使用方式,逐步推行课题制,实行农业科研课题的全成本核算。
--在农业科技总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