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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积极发展野生动物驯养业。根据我省自然气候条件和野生动物的养殖情况,全省可划为两个区。闽东南沿海养殖区,可利用大田和山坡地侧重发展由国内外引进的喜温性野生动物养殖品种,同时发展一些乡土珍稀种类。全区可在大田养殖泰国虎纹蛙、鲟鱼、鳄鱼(罗源湾以南地区),在山区、半山区养殖棘胸蛙、环项雉、鹧鸪、鹌鹑、梅花鹿、蛇类等。闽西北山区养殖区,可重点养殖和培育乡土珍稀野生动物,适度引进国内外名优品种进行养殖。该区可利用山区溪谷或梯田养殖棘胸蛙,在高寒山区引进中国林蛙开展养殖试验,并在现有蛇类、雉类养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养殖技术水平和规模。
(十五)扩大水产养殖,扶持大型抗风浪深水网箱养殖。根据海域资源状况和分布特点,建设闽东、闽中、闽南三大海水养殖经济区,侧重发展南美白对虾、青蟹、梭子蟹、牙鲆、黑鲍等名优品种养殖,并使之形成规模。推广南美白对虾健康养殖模式。积极推进以闽江流域为重点的库区及江河淡水养殖,增加中华绒鳌蟹、三角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