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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2-10-30
【实施日期】2002-10-30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宁波市绿色农产品基地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2]第2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2〕16号)和《宁波市绿色农产品基地认定办法》(甬政办发〔2002〕127号),由市绿色农产品认定委员会认定,经市政府领导同意,余姚市河姆渡茭白基地等32个基地为首批宁波市绿色农产品基地,现予以公布。
经认定的32个基地要严格按照绿色农产品标准组织生产,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和灌溉、养殖用水。各县(市)、区农业(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宁波绿色农产品基地认定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指导基地按标准组织生产,大力推广绿色农产品生产技术,加大农产品及基地质量安全执法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对宁波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