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15 浏览 26371 次
全、优质、环保和高效的要求,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以“订单”等方式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等原料基地。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建立我省主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主要农产品国际标准、主要贸易国技术法规和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的检索数据库,并将有关信息在“浙江农网”等网站上公布。

  四、密切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

  获得各级政府资金等支持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应当通过委托生产、保护价收购、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与原料生产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稳定农产品产销关系,并逐步增强对农业生产的带动能力。要立足本省,充分利用国际和省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国外拓展市场,在省外建原料基地。倡导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联合兴办专业合作组织,统一供种(肥药)、统一标准生产、统一收购加工。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订单”农业风险资金,向“订单”农户发放预购订金。加强对企业和农民的教育,提高“诚信”意识,提高“订单”合同履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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