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的渔业生产责任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在水产养殖地区,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切实保障渔(农)户的池塘(水面)承包权、生产自主权和经营收益权。按照“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有偿转让、股份合作、使用权拍卖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养殖水面使用权流转机制。在海洋捕捞渔区,继续稳定和完善海洋捕捞渔业股份合作渔船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并以新的形式逐步走向联合,组建成前后方配套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或渔业集团,实行新型的渔业双层经营,提高渔业整体效益。
(二)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渔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渔业生产集约化经营。在充分尊重渔民意愿的前提下,逐步推进水产养殖和海洋捕捞单位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提高渔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水平,养殖水产品产量的70%以上由规模经营大户和养殖场提供。
(三)不断发展壮大渔区集体经济,增强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渔区集体经济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