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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渔业发展后劲。实行“民办公助,以港养港”办法,加快一级群众渔港建设,带动二、三级渔港发展;鼓励渔业企业和渔(农)民加强对鱼虾塘、捕捞渔船、加工设备等生产基础设施的改造;加快流通服务体系和水产信息网络建设,改善渔业发展的环境和条件,提高渔业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
七、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加强渔业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一)强化政府宏观管理,提供渔业公共服务。搞好渔业区域规划布局,分类型确定渔业发展规模;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各类经济主体的行为,为渔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发展环境;在渔业自然灾害防御、病害防治、渔业通信、渔业环境监测与保护等方面提供公共服务;搞好渔业新技术的推广示范;切实加强对渔业现代化建设的领导,确保渔业现代化目标的提前实现。
(二)强化渔业依法行政。加强渔业立法工作,建立健全渔业法律、法规体系,加快与国际渔业制度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