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
下一主题: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7-06-28
【实施日期】2007-06-28
【有效性】有效
【全文】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品牌战略工作的决定
黄政[2007]第19号
2007年6月28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市直属机构:
品牌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实力与社会发展水平的标志。为促进我市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增强我市产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进一步提高黄山产品的知名度,造就一批真正以品牌带动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国发〔1996〕5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质量振兴计划的通知》(皖政〔1998〕22号)的有关要求,决定进一步加快实施全市品牌战略工作。
一、充分认识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意义
(一)我市品牌战略成效明显。目前,全市共有22家企业的23个产品荣获安徽名牌产品称号。黄山毛峰茶、太平猴魁茶、黄山贡菊花3个产品获国家地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