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品牌之都”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 2015-07-19 浏览 26254 次

【颁布日期】2006-01-27

【实施日期】2006-01-27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品牌之都”建设的若干意见

甬政发[2006]第8号

2006年1月27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品牌大省”的战略部署,全面推进“品牌之都”建设,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特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充分认识推进“品牌之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品牌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表现,也是城市经济活力的重要标志。我国正在迈入品牌消费时代,品牌的多少、品牌经济的发展水平,已成为城市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象征。上世纪90年代初我市在全国率先实施品牌战略,经过多年努力,走出了一条具有宁波特色的品牌经济发展路子,崛起了一大批强势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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