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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单位:以农机推广单位为主体,联合企业共同申报。
(3)申请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0万元左右。
(4)计划立项:2~3项。分苏南、苏中、苏北三片实施。
2、新型高效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技术开发与试验示范
(1)实施内容与要求:围绕主要农作物生产,开发高效秸秆还田整地机械化技术、保护性耕作机械化技术,机具各项性能指标达到或超过相关技术标准,并形成产业化批量生产能力。在全省布置试验示范点4~5个,试验样机不少于10台(套),台机试验示范面积不低于200亩。通过扩大示范推广,熟化、完善秸秆还田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机械化生产技术。
(2)申报单位:以省市县农机科教单位为主体,联合企业、院校等单位共同申报。
(3)申请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5万元左右。
(4)计划立项:2~3项。分苏南、苏中、苏北分片实施。
3、麦草还田轻简稻作机械化技术集成及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