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全市农业结构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15-08-13 浏览 25903 次
民猪肉等副食品市场的稳定供应。一是扩大生猪生产。认真落实《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镇政发〔2007〕78号),推广“1251”标准化规模化养猪模式,落实能繁母猪补贴、能繁母猪保险、生猪良种繁育补贴等政策,建立保障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长效机制。2008年,全市生猪出栏增长10%,三元杂交猪比例达36%。二是加快推进规模养殖。畜牧上,通过大力发展养殖小区和养殖大户,全面提升我市畜牧业的规模,到2008年底,全市生猪、家禽、蛋禽、山羊、奶牛的规模养殖比重分别达到50%、90%、75%、15%、90%。水产上,大力推广高效养殖模式,积极发展螃蟹、牛蛙、龙虾、南美白对虾、珍珠等高效品种;加大沿江地区长江特种水产的发展力度,扩大河豚、鮰鱼等品种的养殖规模,高效渔业面积达到7万亩。三是加强动物防疫。坚持预防为主,免疫与扑杀相结合,控制动物疫情。严格疫情监测与报告制度,及时把握猪蓝耳病、猪瘟、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疫情发展趋势。强化畜禽防疫,免疫率达100%,确保畜禽生产安全。
3.突破高效园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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