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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6-06-28
【实施日期】2006-06-28
【有效性】有效
【全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的意见
苏政发[2006]第85号
2006年6月28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我省丘陵山区1.56万平方公里、2340万亩,大多属低山丘陵和岗坡地,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良,开发利用条件较好。1996年省政府部署开展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以来,各地加快了开发步伐,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总体上看,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利用水平不高,地区之间不平衡,中低产田的比重较高,已经开发利用的岗坡地相当一部分低产低效,大部分地区尚处于开发利用的起步阶段。加快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步伐,提高综合开发水平,对于发展高效外向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十一五”期间,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