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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鼓励企业增加职工工资。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及企业,为增加职工收入提供产业和物质条件。企业年工资增长幅度超过20%的,政府按照其超过部分所缴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额给予奖励。剥离与工资总额挂钩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企业增资成本。在扩大社保覆盖面、提高征缴率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测定并逐步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目前超过工资总额20%的,到2005年底前降到20%以内。
18、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保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水平获取劳动报酬,并逐年有所提高。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单位聘用的下岗职工、离岗退养、协保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均适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2004年初起,惠山区、锡山区将目前执行的二类标准提升为一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