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发展总体规划(2003—2007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10 浏览 39942 次
销。由省计委、经贸委、外经贸厅、工商局、农林厅、供销社负责。

  5.科研攻关。由省科技厅负责。

  6.质量建设。由省农林厅、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经贸委、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三)集聚项目资金,加快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建设。按照“渠道不变、管理有序、目标统一、合理分工”的原则,将现有省级财政和争取中央有关部门用于农业方面的投资进一步向优势产业聚焦。根据各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按照优势产业建设分工与实施职责,由联席会议统筹安排产业与地区间投资渠道,避免部门间、地区间项目的重复投资和严重的不均衡性,提高产业的项目整合力度。

  1.农业三项更新工程。围绕优势农产品产业化,加强优良新品种引进创新与示范推广、标准化配套种养技术集成和无公害农业投入品(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膜)研制与产业化开发,加快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建立优势农产品产业化链式开发技术体系,提高农业新技术转化率与到位率。

  2.农产品质量建设经费。加强无公害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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