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2005-2010年食品安全体系构建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16 浏览 30820 次
在责令整改后仍无望达标的,依法取缔。

  (2)实施食品生产强制检验制度。强制检验包括发证检验、出厂检验和监督检验。对于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生产企业强令实行委托检验;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引导企业自觉提高食品质量意识,建立与市场准入制度接轨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有效地把住食品出厂安全质量关。

  (3)实施市场准入标志制度。对实施市场准入制的食品,必须加印(贴)市场准入标志,没有加贴“qs”标志的食品不准进入市场;严格依据《食品卫生法》、《散装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办法》,严格监管尚未进入“qs”市场准入管理的散装食品、进口食品等商品。

  4.依靠科技,建立健全检测网络。依靠科技进步,加大政府投入,以完善检测手段和提升检测能力为重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测网络。

  (1)扩大监测重点。以广大市民经常性食用、具有地域性特点、市场交易量大、社会分散生产的食品为重点,以蔬菜为突破口,以《农产品安全质量》国家标准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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