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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重法定检测点建设。按照条块结合、功能互补、各有特色的食品安全检测点网络建设的思路,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入境检验检疫所、农产品及食品安全专业检测实验室、粮油质量检测所、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无锡市食品卫生安全检测中心等作为法定管理检测单位(点),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和对易引起食物中毒、引发人体重大疾病的食品实施强制性检测监控。同时,按照分级属地管理、许可管理的原则,强化市(县)、区级各类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点)建设。
(3)推行生产企业的自检。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教育,增强企业法人开展食品生产自我检测的意识;食品生产企业应逐步配备与其生产经营相适应的检测设施与检测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