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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目标
1.法规体系建设目标。围绕“三个依据”,制(修)订和发布一系列相互配套、相互促进的食品安全法规,形成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2.监管体系建设目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食品安全规范(ghp)和良好生产规范(gmp),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方法管理,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收回制度,制定食品安全溯源规范;中心城区基本完成“农改超”任务;建立省际不良记录企业通告监管网络,形成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3.检测体系建设目标。选择性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