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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规建设。依据国家制定的有关食品安全和卫生法律法规,结合我市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我市业已制定的有关食品安全的规章和规范进行系统修订,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重点是《无锡市食品安全抽检管理规定》和《无锡市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办法》等。
(2)标准建设。依据“危险性评估”的原则与方法,系统修订我市食品安全标准,重点制定主要化学污染物(19种)在各类农产品(食品)中的限量标准和主要农药品种(132种)在农产品(食品)的残留限量标准等基础标准;依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有关协定和相关国际标准,适时审查和修订有关食品安全的规章与标准,起草并实施《无锡市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立指南》、《无锡市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原则与方法》,使食品安全规章和标准在保护消费者健康的前提下,不断满足食品进出口贸易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