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3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25 浏览 29728 次
理水产品污染。由省海洋与渔业局承办,省经贸委、财政厅、农业厅、工商局、卫生厅、质监局、环保局、法制办、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协办。治理目标:23个市城区上市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检出率控制在10%以内;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检出率控制在2%以内;上市贝类净化量1万吨。主要措施:

  (一)由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研究制定《福建省贝类净化上市管理办法》,加强对贝类净化上市的管理监督。

  (二)由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加快推进福州、莆田、泉州、漳州等市贝类净化场的建设工作,开展对贝类养殖主产区贝类重金属、致病菌等有害物的检测。

  (三)由省农业厅负责做好渔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测工作,省海洋与渔业局配合做好渔药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测工作,加大对水产品药物残留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不法行为。

  (四)由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加快渔业养殖海域(包括贝类养殖区域)划定工作,通过海域使用证、养殖证审核发放等措施,规范水产养殖和捕捞行为。

  (五)由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加快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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