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产品
普洱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按照该“国标”的相关要求,自2009年7月1日起,市场上流通的
普洱茶必须带有“原产地标志”,否则将不允许流通。这就意味着,在6个月的缓冲段里,非“国标”保护但此前曾使用“
普洱茶”的名称从事
茶叶加工经营的企业,都必须完成更名及适应“国标”其他相关要求的工作。
除了规范
普洱茶流通领域的市场秩序,该“国标”对受其保护的
普洱茶产区生产加工市场环境也具有清理作用。相关专家表示,
普洱茶市场前两年的畸形“繁荣”,使云南勐海、易武、澜沧江流域和西双版纳地区的野生茶林惨遭各路资本的蹂躏,而为了满足市场“需求”,新生、速生茶园遍地开花,滥用化学药剂和生长素的现象也随之出现,甚至成为一种潜规则,加之各种“专家”、“学者”推波助澜,各种市场卖点和不实宣传把
普洱茶市场搞得乌烟瘴气。此次出台的“国标”,对
普洱茶的树种资源、产地规划、茶园管理、原料要求、品质特征等,都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这对
普洱茶产区
茶叶的生产经营会产生积极的引导作用,促进市场走上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