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普洱茶不能喝”之迷惑
发布时间 2011-06-06 浏览 12470 次
象(个别性的),这也应该可以解释得通的,这些现象并不是野生茶才独有!所以才提倡科学饮茶!现在来分析一下“野生茶事件”。按当时资料,野生茶的使用比例在3%~5%,发生该事件是因为超过此比例,反正不是100%的野生原料。其结果就让藏族同胞饮后头晕腹泻!下关茶厂自04年开始试制野生茶(饼与沱),其使用原料是采用100%纯野生原料制作,并投放市场。而值得庆幸的是,“野生茶事件”并没有重演!从这点至少可说明一点:所谓的“野生茶事件”的元凶并不一定就是野生茶!笔者推测(只是推测而已)这可能与藏族同胞饮茶方式不无关联。众所周知,正常冲泡还讲究茶与水的比例及冲泡时间,而藏族同胞的煮茶风俗,其茶味之浓茶性之烈就可想而知了。再者,七十年代的生活水平与现代更不可同日而语,当时藏民的温饱问题解决了吗?是否可以推断有一定程度上属空腹饮茶的可能性?这些可能性当时都给予排除了吗?所以笔者认为,这事件是由饮茶引起的(这当时的调查组已有定论),不过不当的饮茶方式(特别对野生茶)在该事件中扮演着什么角色应该值得我们思考!

四、所有的野生茶都不能喝吗?

据有关资料,我国目前经证实的野生茶品种不下几十种,是否都在不可饮用之列?若答案是肯定的,那有对这几十种野生茶进行相关研究的数据吗?有数据才能说话吗!张顺高研究员等专家只是说还需要进行食用性研究(发表于权威茶叶刊物),并没有下肯定的结论。或许经研究有部分野生茶树可以饮用也说不准呢,怎能一棒将“野生茶的食用性”打死!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非科学的态度。野生茶树是我国二级保护植物,其具有的科学研究价值不可估量,且是世界茶树发源于中国的最有力的证明。我们每一位茶叶工作者,甚至每一个公民都必须有责任与义务来保护其野生种群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采制都是违法的行为。据悉,云南省政府2006年已下文明令禁止采摘野生茶树,这才是保护野生茶树资源最有效的法律手段。可是资源保护与能否饮用是两个事情,资源保护要依赖全民保护意识和切实的法律手段,而能否饮用则要以研究数据来下结论。此乃管见,与诸位商榷。

五、网上所载文章还有一段某位专家的话,大意是:现在是科学发达的时代,不能如神农氏那样对野生茶进行“尝百草”,年轻人不知野生茶的厉害,等等。笔者对此想说点浅见。“神农尝百草,日遇七十二毒,得萘而解之。”此“萘”当是百分之百的野生茶无疑!这应说明野生茶之解毒功效非同一般。现在如有哪位尝草者遇七十二毒,能得“茶”(现代意义上的茶)而解之吗?此是否可证明野生茶其独特功效之一二呢!年轻人固然莽撞,可勇于去尝试,至少可以获得饮用效果的第一手资料,让研究者省去临床应用的环节,这也未偿是个很坏的事,不是吗?如果没有第一个人吃螃蟹,那人类将永远品偿不到其绝世美味!现代科学是发达了,如果研究部门没能及时地进行深入研究,告诉世人一个准确的结论,那人们只得仿老祖宗神农氏的老办法——“尝百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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