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桃源大叶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一次性通过了国家质检总局的验收,桃源县质监局受到了国家质检总局的表彰。桃源大叶茶也在标准化中实现了飞跃,标准化种植面积迅速扩大到千余公顷。标准化的种植保证了鲜叶质量和产量,桃源大叶茶的顶尖产品野茶王横空出世,直接进入了中国高档茶叶市场,并以其优质的品质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以古洞春茶业有限公司为首的茶企业迅速走出了作坊式生产的模式,在中国的制茶业中占有一席之地,并进入了全国百强茶企业。与此同时,茶农收入大幅度增长。
如果说农业标准化是桃源大叶茶走出深闺的跳板,那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就是桃源大叶茶腾飞的翅膀。短短的几年,桃源野茶王有了名气,桃源大叶茶有了市场,但随之而来的是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为了保护桃源野茶王这一品牌,进一步开发桃源大叶茶,桃源县质监局局长郭荣大胆提出将桃源野茶王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设想,他认为只有将桃源野茶王用制度保护起来,才能有利于这一地域性产品的发展。因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门槛高、标准严,当时全县整个茶业行业都不抱有希望,但在郭荣的积极宣传发动下,桃源整个茶业行业都积极参与到桃源野茶王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工作中来。在当地政府和质监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在2005年9月,湖南省质监局发布实施了《桃源野茶王》湖南省地方标准,出台了两个保护桃源野茶王的规范性文件。2006年1月,桃源野茶王真正成为常德市第1个、湖南省第5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实施地理标志保护以后,桃源大叶茶的产量、产值、种植面积以每年约20%上升。4年时间,新鲜芽头收购价从每公斤25元左右,激增到现在的80元以上,增幅达300%多。销售价也由以前每公斤的300~600元,提高到现在的1120~6600元,全县茶园从3000多公顷扩大到近6000公顷,茶叶年产量从原来的2600吨提高到现在的5000吨,产值由1.13亿元提高到2.2亿元,利税由以前的1720万元,提高到3500万元。2010年,全县新扩大叶茶种植面积300余公顷,单位面积收入达到2500元,仅茶叶一项,为农民人均增收1700元。这一组变化颇大的数据不仅体现了野茶王产品的附加值与经济效益的提高,更体现了农业标准化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对企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带动效应。(来源:中国质量报 李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