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总局:十家茶企可以使用都匀毛尖标志
发布时间 2012-02-04 浏览 6435 次

8月4日,国家质监总局发布公告,核准贵州省10家都匀毛尖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

记者从黔南州茶办了解到,都匀毛尖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于2009年开始进行,2010年11月23日,国家质监总局对都匀毛尖茶正式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今年初,黔南州都匀毛尖茶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都匀毛尖茶企业,经逐级审核后,向国家质监总局提出使用专用标志申请,并于8月4日发布公告核准使用,成为第一批使用都匀毛尖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的企业。

第一批获准使用都匀毛尖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的10家茶企,将由黔南州质监局按规定实施监管。

黔南州质监局法规科副科长杨晓华解析说,只有在具有特定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都匀毛尖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按照都匀毛尖茶标准体系有关要求生产加工的茶叶,才具备"都匀毛尖茶"特定的质量和特色,才能叫都匀毛尖茶,除此之外,其他地方生产的茶叶不能叫都匀毛尖茶。即使在保护范围内,不按照都匀毛尖茶标准体系有关要求生产加工的茶叶,也不能叫都匀毛尖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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