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百位茶界共话茶产业结
下一主题:中国茶叶流通协会茶事
关于“中国茶乡”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茶叶流通协会
中茶协字[2012] 35号
关于颁布《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中国茶乡”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中国茶乡”申报、认定和管理的有关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现予以公布试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茶乡申请表
中国茶叶流通协会
2012年3月20日
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中国茶乡”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茶叶流通协会茶乡认定工作管理,本着保护地区优质茶叶资源、促进茶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央关于严格控制评比活动的有关精神,中国茶叶流通协会特制定本办法。
凡申报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中国茶乡”认定的,均执行本办法。
此命名工作由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二章 资格审核
第四条 以县或地市为单位的地区,已形成某一茶类独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