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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茶叶流通协会茶事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由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与其他相关单位合作开展茶事活动的协调管理和规划备案工作,积极整合茶事活动资源,规范组织工作,维护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信誉,开拓协会为会员服务的新局面,推动茶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与全国性行业社团组织、省、市、县级政府部门、省级行业协会及其它相关社团、事业单位、会员企业、新闻媒体等单位共同举办的需要以“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名义主办、协办、支持的各类茶事活动。
第三条 各类茶事活动是指:要求以“中国茶叶流通协会”的名义主办、协办、支持的茶业交易会、茶叶节、茶文化节、研讨会、论坛、产品发布会等活动(以下简称茶事活动)。
第四条 符合以下类型的茶事活动可向中国茶叶流通协会提出申请:
1、由各省、市、自治区地方政府组织并在各地举办的,对当地茶产业有提升和促进作用的洽谈会、交易会、茶叶节、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