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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金骏眉商标的诉讼已经走过了近六年历程。
2013年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令认定金骏眉已经成为一种红茶商品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复审裁定。至此,金骏眉商标争议的七年间,市场规模乱相已经形成,此时金骏眉失去了得到商标法保护的最后机会。
从2007年提出商标申请,经过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北京市一中院初审,金骏眉都被作为一种商标核准正山茶业予以注册,直至2013年此论定被推翻。
7年间,各级政府部门均支持正山茶业依法争取金骏眉商标,正山茶业也顾全当时的行业状况,与武夷山市茶业同业公会签订了关于金骏眉商标注册后关于如何持久的维护武夷山红茶产业整体利益、可持续的造福武夷山茶农的协议;然而事与愿违,时至今日金骏眉红茶的所有的利益攸关方,都是受损方。从有"主"的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