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3.4.2 加工设备的炉灶、供热设备应布置在生产车间墙外;需在生产车间内添加燃料,应设搬运燃料的隔离通道,并备有燃料贮藏箱和灰渣贮藏箱。可用电、天然气、柴(重)油、煤作燃料,少用或不用木材作燃料。
3.4.3 加工设备的油箱、供气钢瓶以及锅炉等设施与加工车间应留安全距离。
3.4.4 高噪声设备应安装在车间外或采取降低噪声的措施,车间内噪声不得超过80dB。强烈震动的加工设备应采取必要的防震措施。
3.4.5 允许使用无异味、无毒的竹、木等天然材料以及不锈钢、食品级塑料制成的器具和工具。
3.4.6 新购设备和每年加工开始前要清除设备的防锈油和锈斑。茶季结束后,应清洁、保养加工设备。
3.4.7 有机茶加工应采用专用设备。
3.5 加工人员
3.5.1 加工人员上岗前应经过有机茶知识培训,了解有机茶的生产、加工要求。
3.5.2 加工人员上岗前和每年度均应进行健康检查,持健康证上岗。
3.5.3 加工人员进入加工场所应换鞋、穿戴工作衣、帽,并保持工作服的清洁。包装、精制车间工作人员需戴口罩上岗。
3.5.4 不得在加工和包装场所用餐和进食食品。
3.6 加工方法
3.6.1 加工工艺应保持原料的有效成分和营养成分,可以使用机械、冷冻、加热、微波、烟熏等处理方法、微生物发酵和自然发酵工艺;可以采用提取、浓缩、沉淀和过滤工艺,但提取溶剂仅限于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水、乙醇、二氧化碳、氮,在提取和浓缩工艺中不得采用其他化学试剂。
3.6.2 禁止在加工和贮藏过程中采用离子辐射处理。
3.7 质量管理及跟踪
3.7.1 应制定符合国家或地方卫生管理法规的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茶叶加工和
茶叶包装场地应在加工开始前全面清洗消毒一次。
茶叶深加工厂应每天清洗或消毒。所有加工设备、器具和工具使用前应清洗干净。若与常规加工共用设备,应在常规加工结束后彻底清洗或清洁。保证加工产品不被常规产品或外来物质污染。
3.7.2 应制定和实施质量控制措施,关键工艺应有操作要求和检验方法,并记录执行情况。
3.7.3 应建立原料采购、加工、贮存、运输、入库、出库和销售的完整档案记录,原始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3.7.4 每批加工产品应编制加工批号或系列号,批号或系列号一直延用到产品终端销售,并在相应的票据上注明加工批号或系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