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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一,《太平天国讨清妖檄文》该《檄文》落款时间为“癸丑,三月。”“癸丑”是干支纪年第50位即1852年,咸丰三年。按中国传统纪年法“癸丑”并没有写错,可用在太平天国的文献中就错了。因为1852年太平天国颁布冯云山创制的《太平天历》,仍采用甲子即干支纪年,但将其中的地支“丑”、“亥”、“卯”名称,改为“好”、“开”、“荣”,两广人忌讳“丑、亥、卯”的发音。“癸丑”应写为“癸好”年。编造文献者不了解这个情节。
例二、《皇太后懿旨》该《懿旨》有一百余字,竖写毛笔字迹,通篇繁体字。一看就知道伪造、伪抄文献,其中皇后的“后”字错了,错的没有道理。“后”字是个繁体字,后来简化为“后”。但皇后的“后”字没有繁体字,皇后的原本字就是“后”字。现在通行简化字,过去是繁体字。不了解“后”字的文献编造者误将“后”字繁体化,造成了不应有的错别字,漏出破绽。
例三,《斯大林进攻东北令》此“命令”系单页纸,竖排铅印,“斯大林同志”几字多处出现,标明时间是1945年7月3日。见到“斯大林”几个字,就可以确认不是1945年的原文献。“斯大林”几个字并没有错,但并不是1945年当时标准音译字,当时没有统一,译作“史达林”、“史塔林”、“斯太淋”等近似的音,在国统区甚至译作“屎踏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才由马列编译局统一规定译作“斯大林”、“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国外人名。1949年前音译名“斯大林”就是错别字,就不是原文献本体。
通过书面语言,确认赝品文献,不仅限于上述几个方面。这里简单的概括一下,实际还要复杂得多,有待于进一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