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化石在地质学上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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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地质学家和解剖学家N.斯泰诺基于他对诸多地质现象的详细观察于1667年写出了有关“舌形石”(即鲨鱼牙齿化石)的文章(未出版)。斯泰诺提出化石是古代有机体的遗骸,细心研究化石有可能解释各种地质事件编年史的看法。关于化石的一个著名的插曲也发生在这个时期,作为狂热宗教徒的自然科学家J.J.朔伊希策将1726年瑞士埃宁根中新世湖相沉积褐煤层中的蝾螈化石视为《圣经》中大洪水时期有罪的俗人的遗骸,订名为 Homo diluvii testis(洪水证人)。这一错误直到1811年才由G.居维叶予以纠正。在其1812年出版的4卷本巨著的第四卷第十五篇论文中指出这一化石不是“人”而是一种盲螈 (Proteus)。直到1837年才由另外学者正式订名为朔氏大蝾螈。
在欧洲,自W.史密斯、C.莱尔,尤其是C.R.达尔文以后,对于化石的认识逐渐深入而达到作为现代科学的古生物学的研究水平。
在中国,由于长期的封建小农经济和以尊孔读经为主导的科举制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使古代科学技术的萌芽逐渐泯灭。对于化石的再认识也是19世纪中叶以后,作为现代科学的一部分由西欧传入中国,或由西欧经日本再传入中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