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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一个食客如果在饭馆喝了茶或者说喝了白开水,必然产生成本,饭馆向他收取茶位费,合情合理。但作为一个消费者,来饭馆吃饭,为什么必须要喝茶?如果不喝茶,为什么一定要收取茶位费?消费才产生成本,不消费,哪里来的成本?不难看出,收取茶位费,实质上是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是一种强制消费,不愿意喝茶的食客,也必须为此埋单,其不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
最苍白无力的解释就是“收取茶位费,这是广州人一直接受、认可的规矩”。好吧,缠脚还一度是全国人接受、认可的规矩呢,现在干吗不接着缠?用文化、规矩作为挡箭牌,往往是理屈词穷的一种表现。
因此,我赞同广州市消委会的回应,即“茶位费”并非一刀切,应与专门茶市区别对待。具体来说,茶市茶位费继续维持。而中午和晚上饭市茶位费的收取,则应该区别对待:消费者喝了茶、喝了水,就应该收取茶位费。如果某个消费者,吃饭的时候偏偏不喝茶、不喝水,茶位费就是不应该收取的。当然众多的广州街坊,觉得交茶位费天经地义,不喝茶、不喝水也哭着嚷着要交,我也能够理解,这体现出了人们对传统的感情与依恋,是他们个人的自由选择,我只能表示尊重这种个人选择。